海口出台五项优惠政策,鼓励更多学生就读中职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5日

        

        海口市今年中职学校招生任务为11480人,首次超过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海口市普通高中公办学校计划招生8944人。
   
      为了鼓励更多的生源来到海口市属各中职学校就读,海口市出台了五项优惠政策:海口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免除中考报考费(先由学生在初中校缴交,入学后由中职校再返还给学生);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论户籍),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海南户籍(非海口市)的特困生,免除在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以统一标准核拨给中职校:即学费每学期每人700元,住宿费每学期每人300元);海口市户籍的特困生、残疾学生、孤儿,免除在读期间的全部费用(包括学费、课本费、住宿费、信息技术费和作业本费);全日制在籍涉农专业(种植类、养殖类、农业工程类、农机类、农业经济类和林业类)一、二年级学生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