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意”造型对中国画教学问题的探讨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5日

    在中国画多年来的教学实践中反映出这样的问题:其一,把对中国画的局限在单纯的技法训练与照本临摹之中,去枝存叶,去本求末,让学生只在笔法墨海中绕圈子;其二,缺乏对学生进行思维方式的正确引导与培养,从而无法把握中国画造型法则的实践和应用;其三,对中国画概念的误导和忽视,造成学生对中国画的本质与内涵的模糊,从而使教学目的得不到良好的贯彻落实。这些问题的继续存在,必将使中国画教育与教学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对这一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探讨之一:中国画的概念及其本质的再认识。

    中国画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之一,经数千年的发展与演变,已形成自己独特的精神面貌与艺术风采,具体表现为传统文化熏陶下成就的意象思维方式与写意的造型观。这种思维方式与造型观,是中国画及其技法形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源泉。

    纵观数千年的中国绘画史,从战国帛画到敦煌壁画;从唐代的鞍马人物到宋元的山水花鸟;从徐渭、石涛到现代的齐白石与张大千,众多作品不单纯显露了笔墨技法的熟练与高超,更重要的是无一不闪烁着意象思维的智慧之光和对写意艺术性的创造。这些突破客观物象的明暗、体积和写实手法的作品,将人对事物的认识提到神会意通的理念高度,从而使中国画创立了自己意在笔先”“不求形似”“以形写神的特殊画风。这种更富于”“”“以及艺术愿望的表现法则,构成中国画以写意为核心的独特与伟大。

探讨之二:对意象思维方式和写意造型观的基础性思考。

    作为民族艺术的中国画,与中国文明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意象思维正是中华民族经过长期思考与实践所创建的一种了解世界、创造文明的认识观与方法论,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大观。这种思维是以我国古代老庄哲学思想为核心建立的一种辩证思维观。它不同于西方的具象思维,又有别于抽象思维,是处于二者之间的独特思维方式。

     意象思维把(即人的意识,意志、意念、主观)与(即客观物象,宇宙万物)看成是一个互通共识的有机体,将事物”“人格化,寻求人与事物感应式的认识法则。黑白成象”“阴阳相生,倡导人的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共存性和可知性,视认识的完美为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思维方式与认识观特别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式的理想认识观,也突出了中国文化强调主观意识的特性。这种特性是孕育创造性的先决条件。中国画的写意式造型观正是依此而创立的。

    以写意为宗旨的中国画在选择其达意的表现形式时,是以重为原则的,它不注重物象的明暗体积;不追寻物象的写实关系,而是确立了墨线”———这一古老又纯朴的意象符号,并赋予它更加丰富的情感内涵,形成中国画与西洋画从形式到本质的区别。不同的思维方式,造就着不同的艺术表现;不同的艺术表现,又体现了不同的思维观念。中国画受特定思维影响所造就的写意式造型表现,正是中华民族的理想、愿望以及民族精神的真实写照。

探讨之三:培养意象思维,掌握写意造型,是贯彻实施中国画教学目的之关键。

    在正确了解中国画的概念及本质之后,我们对现行的中国画只重形式技法,忽视思维方式的作何感想呢?

    在此倡导中国画教学以引导学生的意象思维及写意造型为主,并不是不学技法、脱离技法,而是依此指导技法的正确运用。技法作为中国画学习的基础之一,有其不可轻视的价值。但技法形式如脱离了思维观的指导及其造型的功用,则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因此,在中国画这一特定性的教学活动中,正确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意象思维,让学生掌握写意的造型观,并依此去指导技法,驾御技法,才能使中国画教学的目的得以正确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