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坛新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24日
海南省教坛新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所任教学的班级的成绩在本校位居前列;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学校其他管理工作经历。
2.获得市县级以上课堂教学类评比一等奖。
3.主持、承担或参与持市县(单位)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4.有3篇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获得市县级以上二等奖或公开发表(其中必须有一篇为省级以上)
5.能在教育教学网站上建立个人博客,每年发表有较高质量的教学随笔5篇以上。
 
 
海南省教学能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所任教的班级的教学质量在本地区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其他管理工作满5年。
2.承担过市县(单位)级以上的公开课或示范课任务并获得好评,在省级以上课堂教学类评比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在学校教科研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持、承担或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
4.有3篇以上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获得市县级以上一等奖或公开发表(其中必须有一篇为省级以上)
5.能在教育教学网站上建立个人博客,每年发表有较高质量的教学随笔7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