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九中学聘请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4.5万元/年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5.采购需求:法律顾问为采购方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采购方发生的非诉讼案件及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审阅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以及代理诉讼民事、行政案件等。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来年合同。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律服务从业资格并正在执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宣讲能力,能够给采购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
3.具有为学校服务过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收到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项目开标,不足三家的项目重新询价。
1.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第九中学(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22号)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海口市第九中学门卫室(黄老师收)。
四、公告期限
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8日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内容(报价书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报价函(须为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4.法律顾问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等;
5.具有为学校服务过的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须知
1.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相关资格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2.如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后审。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3.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不予退还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七、本项目评审方法
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第九中学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22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397665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