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九中学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最新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5日

海南省教育厅3月17日发布通知,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要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由学校和家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学校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省教育厅强调,各地各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此外,各地各校还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来源:海南日报


审校:张继伟

编辑:叶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