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这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必读!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海南交警温馨提示

电动车超载(1车坐3人、小孩蹲坐在电动车前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电动车由于自身参数限制,超载行为会造成电动车制动不良、车身不平衡等后果,影响安全,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刹车失控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教育孩子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严禁将电动车和摩托车交给不满16周岁和18周岁的孩子骑行上路,骑乘电动车和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您的教育和监护,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牵手,共同筑牢学生安全“防护网!”。

  请家长朋友们自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以身作则,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要各行其道、驾驶汽车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请您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 :不无证驾驶摩托车、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货车、不乘坐三轮车。

  根据有关规定 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搭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戴上合规的安全头盔。

中小学生乘车交通安全小常识

一、交通规则:

交通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二、交通安全常识: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三、中学生安全知识——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四、步行安全常识

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

  安全无小事!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合力培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


海口市第九中学

2022.6.1

文字:叶飞飞

审核:张继伟